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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挚 曹魏 · 毌丘俭
 押支韵
凤鸟翔京邑,哀鸣有所思。
才为圣世出,德音何不怡。
八子未际遇,今者遭明时。
胡康出垄亩,杨伟无根基。
飞腾冲云天,奋迅协光熙。
骏骥骨法异,伯乐观知之。
但当养羽翮,鸿举必有期。
体无纤微疾,安用问良医。
联翩轻栖集,还为燕雀嗤。
韩众药虽良,恐便不能治。
悠悠千里情,薄言答嘉诗。
信心感诸中,中实不在辞(○《三国志》刘劭传注。广《文选》十。《诗纪》十七。○《三国志》注。臣松之案。魏朝自微而显者。不闻胡康。疑是孟康。康事见杜恕传。杨伟曹爽传。)
刘裕义熙三年二月 东晋 · 晋安帝
 出处:全晋文卷十二
有扈滔在,夷羿乘衅,乱节于纪,实桡皇极。
贼臣桓玄,怙宠肆逆,乃摧倾华、霍,倒拔嵩、岱,五岳既夷,六地易所。
公命,藏器待时,因心资敬,誓雪国耻,慨愤陵夷,诚发宵寐。
既而岁月屡迁,神器以远,忠孝幽寄,实贯三灵。
尔乃介石胜机,宣契毕举,诉苍天以为正,挥义旅而一驱。
奔锋数百,势烈激电,百万不能抗限,制路日直植城。
遂使冲鲸溃流,暴鳞奔汉,庙胜远加,重氛载涤,二仪廓清,三光返照,事遂永代,功高开辟,理微称谓,义感朕心。
若夫道为身济,狱縻厥爵,况乃诚德既深,勋贯天人者乎。
是用建兹邦国,永祚山河,言念载怀,匪云足报。
往钦哉!
俾屏余一人,长弼皇晋,流风垂祚,晖烈无穷。
其降承嘉策,对扬朕命(《宋书·武帝纪》上。)
上元嘉历表 南朝宋 · 何承天
 出处:全宋文卷二十二
臣授性顽惰,少所关解
自昔幼年,颇好历数,耽情注意,迄于白首。
臣亡舅故秘书监徐广,素善其事,有既往《七曜历》,每记其得失。
太和太元之末,四十许年。
臣因比岁考校,至今又四十载。
故其疏密差会,皆可知也。
夫圆极常动,七曜运行,离合去来,虽有定势,以新故相涉,自然有毫未之差,连日累岁,积微成著。
是以《虞书》著钦若之典,《周易》明治历之训,言当顺天以求合,非为合以验天也。
汉代杂候清台,以昏明中星,课日所在,虽不可见,月盈则蚀,必当其冲,以月推日,则躔次可知焉。
舍易而不为,役心于难事,此臣所不解也。
《尧典》云:「日永星火,以正仲夏」。
今季夏则火中。
又「宵中星虚,以殷仲秋」。
今季秋则虚中。
尔来二千七百馀年,以中星检之,所差二十七、八度。
则尧冬令至日,在须女十度左右也。
汉之《太初历》,冬至在牵牛初,后汉《四分》及魏《景初法》,同在斗二十一。
臣以月蚀检之,则《景初》今之冬至,应在斗十七。
史官受诏,以士圭测景,考校二至,差三日有馀。
从来积岁及交州所上,检其增减,亦相符验
然则今之二至,非天之二至也。
天之南至,日在斗十三、四矣。
此则十九年七闰,数微多差。
复改法易章,则用算滋繁,宜当随时迁革,以取其合。
案《后汉志》,春分日长,秋分日短,差过半刻
寻二分在二至之间,而有长短,因识春分夏至,故长;
秋分冬至,故短也。
杨伟不悟,即用之。
上历表云:「自古来及今,凡诸历数,皆未能并己之妙」。
何此不晓,亦何以云。
是故臣更建《元嘉历》,以六百八为一纪,半之为度法,七十五为室分,以建寅之月为岁首雨水为气初,以诸法闰馀一之岁为章首。
冬至从上三日五时。
日之所在,移旧四度。
又月有迟疾,合朔日蚀,不在塑望,亦非历意也。
故元嘉皆以盈缩定其小馀,以正朔望之日。
伏惟陛下允迪圣哲,先天不违,劬劳庶政,寅亮鸿业,究渊思于往籍,探妙旨于未闻,穷神知化,罔不该览。
是以愚臣欣遇盛明,效其管穴。
伏愿以臣所上《元嘉法》下史官考其疏密。
若谬有可采,庶或补正阙谬,以备万分(《宋书·历志》中,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私撰新法,元嘉二十年上表,诏付外详议。)
班宣正光历大赦诏正光三年十一月 北魏 · 元诩
 出处:全后魏文卷十一
治历明时,前王茂轨,考辰正律,奕代通规。
是以北平革定于汉年,杨伟草算于魏世。
自皇运肇基,典章犹缺,推步晷曜,未尽厥理。
先朝仍世,每所慨然。
至神龟中,始命儒官,改创疏舛,回度易宪,始会璇衡。
今大正斯始,阳煦将开,品物初萌,宜变耳目,所谓魏虽旧邦,其历维新者也。
便可班宣内外,号曰《正光历》。
又首节嘉辰,获展丘禘,神人交和,理契幽显,思与亿兆,共此维新,可大赦天下(《魏书·孝明纪》)
张宾 其二 隋 · 刘孝孙
 出处:全隋文卷二十七
魏明帝时,有尚书郎杨伟,修《景初历》,乃上表立义,驳难前非,云:「加时后天,食不在朔」。
然睹杨伟之意,故以食朔为真,未能详之而制其法。
至宋元嘉中何承天著历,其上表云:「月行不定,或有迟疾,合朔月食,不在朔望,亦非历之意也」。
承天本意,欲立合朔之术,遭皮延宗饰非致难,故事不得行。
后魏献帝时,有龙宜弟,复修延兴之历,又上表云:「日食不在朔,而习之不废,据《春秋》书食,乃天之验朔也」。
此三人者,前代善历,皆有其意,未正其书。
但历数所重,唯在朔气。
朔为朝会之首,气为生长之端,朔有告饩之文,气有郊迎之典,故孔子命历而定朔旦冬至,以为将来之范。
孝孙历法,并案明文,以月行迟疾定其合朔,欲令食必在朔,不在晦、二之日也。
纵使频月一小、三大,得天之统。
大抵其法有三,今列之云:
第一,勘日食证恒在朔。
引《诗》云:「十月之交,朔日辛卯,日有食之」。
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算,符合不差。
《春秋经》书日合三十五。
二十七日食,经书有朔,推与甲子元历不差。
八食,经书并无朔字。
《左氏传》云:「不书朔,官失之也」。
《公羊传》云:「不言朔者,食二日也」。
《谷梁传》云:「不言朔者,食晦也」。
今以甲子元历推算,俱是朔日。
丘明受经夫子,于理尤详,《公羊》《谷梁》,皆臆说也。
《春秋左氏》,隐公三年二月己巳,日有食之(推合己巳朔。)
庄公十八年春三月,日有食之(推合壬子朔)
僖公十二年三月庚午,日有食之(推合庚午朔)
十五年夏五月,日有食之(推合癸未朔)
襄公十五年秋八月丁未日有食之(推合丁巳朔)
前、后汉及魏、晋四代所记日食,朔、晦及先晦,都合一百八十一,今以甲子元历术推之,并合朔日而食。
前汉合有四十五食(三食并先晦一日,三十二食并皆晦日,十食并是朔日
后汉合有七十四食(三十七食并皆晦日,三十七食并皆朔日
魏合有十四食(四食并皆晦日,十食并皆朔日
晋合有四十八食(二十五食并皆晦日,二十三食并皆朔日
第二,勘度差变验。
《尚书》云:「日短星昴,以正仲冬」。
即是唐尧之时,冬至之日,日在危宿,合昏(日)时,昴正午
案《竹书纪年》,尧元年丙子
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算得合尧时冬至之日合昏之时,昴星正午
《汉书》武帝太初元年丁丑岁落下闳等考定太初历冬至之日,日在牵牛初。
今以甲子元历术算,即得斗末牛初矣。
晋时姜岌,又以月食验于日度,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七度。
宋文帝元嘉十年癸酉岁何承天考验乾度,亦知冬至之日
日在斗十七度。
虽言冬至后上三日,前后通融,只合在斗十七度。
但尧年汉日,所在既殊,唯晋及宋,所在未改,故知其度,理有变差。
至今大隋甲辰之岁,改定历数象,以稽天道,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三度。
第三,勘气影长验。
《春秋纬命历序》云:「鲁僖公五年正月壬子朔旦冬至」。
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算,得合不差。
《宋书》元嘉十年何承天以土圭测影,知冬至已差三日
诏使付外考验,起元嘉十三年为始,毕元嘉二十年,八年之中,冬至之日恒与影长之日差校三日
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算,但是冬至之日恒与影长之日符合不差。
详之如左:十三年丙子天正十八日历注冬至,十五日影长,即是今历冬至日
十四年丁丑天正二十九日历注冬至,二十六日影长,即是今历冬至日
十五年戊寅天正十一日历注冬至,阴无影可验,今历八日冬至
十六年己卯天正二十一日历注冬至,十八日影长,即是今历冬至日
十七年庚辰天正二日历注冬至十月二十九日影长,即是今历冬至日
十八年辛巳天正十三日历注冬至,十一日影长,即是今历冬至日
十九年壬午天正二十九日历注冬至,阴无影可验,今历二十二日冬至
二十年癸未天正六日历注冬至,三日影长,即是今历冬至日(同上)